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實務班【課程代號:162106】
課程編號:162106 課程分類:產投課程


報名截止
上課日期:114年03月08日~114年05月24日
報名起訖日:114年02月09日~114年03月05日


每週六09:00~12:00;13:00~16:00上課

66 小時

臺中市中區中山路27號6樓(6樓A03教室)
交通位置


實際參訓費用$8,000 ☆報名時應繳交訓練費用100%
(結訓後符合補助資格者經申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核撥退款)
(結訓後符合補助資格者經申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核撥退款)
優惠資訊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補助$6,40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600)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補助$6,40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600)

《其他報名》

李志仁 老師
學歷: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設計學博士
專長:室內設計、服務設計、人因工程、裝修工程管理
蕭東均 老師
學歷:大葉大學 設計暨藝術學院
專長:室內裝修、室內設計、手繪施工圖、壁布、壁紙窗簾地毯、施工實務
徐炳欽 老師
學歷:大葉大學工學院 電機工程博士
專長:傳統木匠工藝技術、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裝潢木工、工程實務、室內空間設計室內裝潢工程、室內電路配置
黃滄銘 老師
學歷:逢甲大學 建築學系碩士班
專長:室內設計.室內裝修管理實務
學歷: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設計學博士
專長:室內設計、服務設計、人因工程、裝修工程管理
蕭東均 老師
學歷:大葉大學 設計暨藝術學院
專長:室內裝修、室內設計、手繪施工圖、壁布、壁紙窗簾地毯、施工實務
徐炳欽 老師
學歷:大葉大學工學院 電機工程博士
專長:傳統木匠工藝技術、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裝潢木工、工程實務、室內空間設計室內裝潢工程、室內電路配置
黃滄銘 老師
學歷:逢甲大學 建築學系碩士班
專長:室內設計.室內裝修管理實務

1 | 114/03/08(六) 09:00~12:00 |
授課師資-徐炳欽 裝修泥作工程管理-砌磚、牆面水泥粉刷 (泥作材料輔現場施工影片教學) |
2 | 13:00~16:00 | 授課師資-徐炳欽 裝修泥作工程管理-磨石子及抿石子施作流程 |
3 | 114/03/15(六) 09:00~12:00 |
授課師資-黃滄銘 建築物使用分類、職業安全衛生法 |
4 | 13:00~16:00 | 授課師資-黃滄銘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辦法、綠建築基準 |
5 | 114/03/22(六) 09:00~12:00 |
授課師資-徐炳欽 室內居家裝修尺寸丈量及現場放樣 |
6 | 13:00~16:00 | 授課師資-徐炳欽 裝修木作工程管理-天花板材料、造型天花板施作工法 |
7 | 114/03/29(六) 09:00~12:00 |
授課師資-李志仁 輕鋼架天花板材料與施工作業(教室現場解說輕鋼架天花板) |
8 | 13:00~16:00 | 授課師資-李志仁 防火時效隔間施工工程管理(教室現場解說防火時效隔間) |
9 | 114/04/12(六) 09:00~12:00 |
授課師資-黃滄銘 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 |
10 | 13:00~16:00 | 授課師資-黃滄銘 消防法、消防法施行細則、消防相關法規概述 |
11 | 114/04/19(六) 09:00~12:00 |
授課師資-徐炳欽 水工程-裝修管路配置、衛生設備安裝 |
12 | 13:00~16:00 | 授課師資-徐炳欽 電工程-室內裝修配線、用電安全須知 |
13 | 114/04/26(六) 09:00~12:00 |
授課師資-李志仁 合金高架地板施工機具、合金高架地板施工工法、施工安全 |
14 | 13:00~16:00 | 授課師資-李志仁 申請審查圖說、竣工查驗及工程驗收 |
15 | 114/05/03(六) 09:00~12:00 |
授課師資-徐炳欽 裝修塗裝-居家修繕刷漆水泥漆、乳膠漆、專業噴漆材料工具介紹應用 |
16 | 13:00~16:00 | 授課師資-徐炳欽 裝修木作工程管理-SPC地板、平鋪地板、高架地板、超耐磨地板(各式木地板樣板介紹輔現場施工影片教學) |
17 | 114/05/10(六) 09:00~12:00 |
授課師資-李志仁 裝修工程材料計算、估算表編製 |
18 | 13:00~16:00 | 授課師資-李志仁 工地安全衛生守則與管理、工地施工防護及工作架 |
19 | 114/05/17(六) 09:00~12:00 |
授課師資-蕭東均 窗簾材料、五金配件與施工作業 |
20 | 13:00~16:00 | 授課師資-蕭東均 壁紙、壁布、PVC地磚施作工程管理 |
21 | 114/05/24(六) 09:00~12:00 |
授課師資-徐炳欽 裝修金屬材料、鋁門鋁窗施工作業 |
22 | 13:00~16:00 | 授課師資-徐炳欽 玻璃工程-浴室乾濕分離玻璃安裝、特殊玻璃的應用 (各式玻璃實體樣板介紹輔現場施工影片教學) |

對學習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證照考試有需求之在職勞工或想培養個人第二專長之在職勞工。
可運用職務:營造工程師、工地監工、室內設計/裝潢人員、景觀設計師
【招訓對象及資格條件】
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可運用職務:營造工程師、工地監工、室內設計/裝潢人員、景觀設計師
【招訓對象及資格條件】
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退費辦法】
1.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訓練單位辦理退費應於一個月內將費用退還學員)。
2.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於一個月內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1)因故未開班者 (2)未如期開班(3) 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六十五歲(含)以上者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五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並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僅投保裁減續保(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5或175)及職災續保(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6)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1.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訓練單位辦理退費應於一個月內將費用退還學員)。
2.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於一個月內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1)因故未開班者 (2)未如期開班(3) 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六十五歲(含)以上者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五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並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僅投保裁減續保(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5或175)及職災續保(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6)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聯絡人:楊逸琪、張玉慈、李如涵
聯絡電話:04-22330163
傳真電話:04-22353187
報名地點:台中市北區太原路三段92號
電子郵件:lu92.lu92@msa.hinet.net
聯絡電話:04-22330163
傳真電話:04-22353187
報名地點:台中市北區太原路三段92號
電子郵件:lu92.lu92@msa.hinet.net

需繳資料:第一堂課(或課前)請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存摺封面影本1份(退費用)、2吋照片1張並簽訂契約

訓練單位:台中市室內裝潢業職業工會